亲,同一控股股东是指以下两种情形:
(1)现主体和新主体存在相同的持有50%以上股份的1名或多名股东;
(2)现主体和新主体存在相同的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1名或多名股东。
同一实际控制人,是指现主体和新主体存在相同的实际控制人,主要包括以下五种情形:
(1)现主体和新主体存在相同的直接或通过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之间的协议间接实际支配公司50%以上表决权的投资人;
(2)现主体和新主体存在相同的通过直接或间接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新老主体公司董事会、关键管理人员半数以上成员选任的投资人;
(3)现主体和新主体存在相同的依其可直接或间接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投资人;
(4)现主体和新主体存在相同的投资人,该投资人与现主体和新主体的关键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中的多数成员存在关联方关系;
(5)其他可被视为现主体和新主体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合理情形。
现主体和新主体是否是同一实际控制人,需要由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经验的律师事务所根据现主体和新主体控制人与股东间的协议、其他安排认定现主体和新主体具有同一实际控制人的《法律意见书》判定。
如图所示:
可通过以下名单内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提供法律意见书判定新老主体存在同一实际控制人关系。